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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字

2022-12-21 18:35:53读后感打开翻译
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(一)

平凡的伟大

每个人都是平凡的,平凡地工作,平凡地吃饭,平凡地睡觉。但在一些人面前,他们想用各种办法使自己高大起来,好来保护这些他们想要保护的人。

他们是父亲。

正如许三观。

许三观是个艰辛的人。”来一盘炒猪肝,来二两黄酒。黄酒要温一温。”这是许三观卖血后说的。他颤巍着迈进酒馆,扶着墙坐下,心里却高兴着。口袋里,是糊口的钱啊。许三观卖血,一辈子也不过几次,而我的父亲,起早贪黑了一生。他早早醒来,轻手轻脚下床,做早饭。天蒙蒙亮,沉寂着,他骑车出发了。后面载了昏昏欲睡的我。他中午坚持着接送我,只为了让我睡得更舒适些。这样,一天六趟,一年两干多趟,他从不叫苦。

许三观是个幽默的人。他用集市上的小吃,哄来了老婆许玉兰。“吃了我的东西,就是我的人了。“他对妻子这么说。“您女儿嫁给我,孩子还跟你们姓许,香火不会灭。”他对老丈人这么说。真让人又好气又好笑。在我家,父亲是个老顽童。他眉飞色舞地讲笑话,不时引吭高歌,惊得路人侧目。苦难被他揉成球,丢进垃圾桶。父亲回到家,总是笑嘻嘻的,对我们说一天中他所见的趣事。

许三观亦是个慈爱的人。父亲爱孩子,正如许三观爱他的一乐、二乐、三乐。然而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,许三观撇下一乐,带着一家人去胜利面馆吃面条。只吃到红薯的一乐气得离家出走,许三观找回他,背着他往家走。一乐见了明晃晃的“胜利饭店”招牌,问道,爸爸,你是要带我去吃面吗?许三观摸了摸干瘪的口袋,沉思说,是的,儿子。父亲出差,记住了我爱吃的,捎了两盒回家。我喜得蹦跳,他的一颗父亲的心,化成一汪春水。父亲十分节俭,对我的要求却是尽力满足。他看我高兴,抿了嘴笑,很欣慰。

许三观是父亲,他是世上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,父亲也是“许三观”。他们都是平凡的。他们或许贫穷,或许丑陋,或许愚笨。但在内心深处,他们都是无比高大的,威武的。他们大大地张开手臂,只因身后站了小小的你。

他们都很平凡。

也很伟大。
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(二)

有种颜色叫鲜红,有种生存叫卖血,有个人叫许三观,有本书叫《许三观卖血记》,有个作家叫余华。他让曾经被残酷生活打败的人们睁开双眼,让如今的人们闭上眼,他让被生活吞噬的鲜血涌出,他让惺惺作态的泪水蒸发……他不是世俗之人,他用鲜血滋养别人的孩子,这可是在拼命啊!

虚伪呀!你充斥于几十亿人的身体内,你想要让所有的人忘却那段往事,你做得几乎接近完美。可请看清楚了,是几乎完美,还有一个人,他叫余华!是的,众人皆醉,唯他独醒!当所有的人的血液都成了黑夜,他把一部鲜红作品变为繁星,点缀在那黑夜中,星星点点足以慰风尘,足以改变迷途人。然而水至清则无鱼,当繁星满天闪烁,也会花了眼……所以,当我们被生活所迫时,请乐观吧!像许三观一样,坐在店家的板凳上喊一声:“一盘炒猪肝,二两黄酒,黄酒给我温一温!”

许三观,何等乐观!何等可悲……
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(三)

看了余华的《活着》后,使我对余华的另一部代表作提起了兴趣—《许三观卖血记》。人们说“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,是外表朴实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。”

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流淌着血,它是我们人生的支柱,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。总说血是自己的祖宗留下来的,卖了血就相当于卖了自己的祖宗。但在许三观生活的那个年代,由于生活所迫,他一次次的卖血。通过卖血,他可以娶妻生子;通过卖血,他可以让全家在饥荒的时候吃上一碗面条;通过卖血,他可以救大儿子一乐的命。在众多困难面前,许三观有一种幸福感。在胜利饭店里的“一盘炒猪肝,二两黄酒,酒要温一温”成了他最大的满足和幸福。

这篇文章不仅仅有当时对人民生活的压迫,也让我看到了许三观对儿子的亲情。大儿子一乐生病要到上海去看病时,许三观跑遍邻里邻居,借遍了钱,再去上海的途中,不担心自己的生命,到一个地方卖一次血,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,可他在短短的一个星期里,就卖了三次血,只为那卖血所挣的三十五块钱去给儿子看病。二儿子的队长来家里做客时,卖血买酒买烟请二乐队长吃饭,只为让队长提拔二乐到城里干活。

这些卖血的经历,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,身为一家之主,身上责任的巨大,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,为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,也体现了它的父爱,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。他身上有父爱,有亲情,他一生都很苦,甚至习惯了,还会因自己年老而无法卖血而痛苦。

马提亚尔说过:回忆过去的生活,无异于再活一次。写作和阅读其实都在敲响回忆之门,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。相比较《活着》中,富贵悲惨的一生,许三观是幸运的,至少他没有丧失自己最爱的家人。同样是小人物,但他的一生起起落落,都与卖血有关。

最后吃的三盘猪肝和黄酒,是他吃过最好的饭菜,儿子们事业有成,自己身体健康,也是他最满足的结局。
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(四)

前几天,我读了一本书,一拿起它,就放不下来了。这本书就是《许三观卖血记》,作者是余华。

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人物许三观生活中的悲欢离合。许三观身为一个社会底层人物,通过卖血来维持家庭,前前后后一共卖了十一次。就在一些平平凡凡的琐事中,处处体现着许三观这个小人物的杂草般的生命力。

许三观的善良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。有一次,许三观的仇人何小勇意外被卡车给撞了,有人说必须让何小勇的儿子坐在屋顶上叫爹,才能把他的魂叫回来,可是何小勇家里只有何小红和何小英两个女儿。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生的一乐是何小勇的亲生孩子,所以只有一乐能救他!要是我,怎么可能同意一乐去呢?但是,许三观却不同,他说不管怎样,救命要紧。他让一乐去喊了,这足以体现出他的大度与善良!

还有一件事,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他的孩子,但并没有丢下他,而是一直抚养着他。后来,一乐得了肺炎,急需用钱,许三观也并没有不管不顾,而是一次次去卖血来给一乐治病,他说做人要有良心!这难道还体现不出他的善良吗?这是一个小人物对生命的珍惜与尊重!

许三观还有乐观的心态。大饥荒的时候,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,饿得没力气只能天天躺着。许三观生日那天,他们在床上躺着,许三观说要用嘴给大家做一顿饭,让大家认真用耳朵吃。他给一乐、二乐和三乐做了红烧肉,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,给自己做了爆炒猪肝。他做得绘声绘色,屋子里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。在最艰难的岁月里,他用他的智慧给苍白的生活以颜色。

许三观,一个小人物,虽然是社会的底层人物,天天脏话、粗话一大堆,可又无处不体现着他的善良和乐观。怪不得余华说这本书是一条路、一条河、一条雨后的彩虹、一个人的一生、一个不绝的回忆。这本书,值得一看!
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(五)

寒假里,我读了余华写的《许三观卖血记》,悟到了一个道理:不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。

在闹大饥荒的时候,许三观一家已经吃了五十多天的玉米粥,但许三观依旧保持着乐观的心态,甚至用“嘴”给家人炒菜吃。

许三观这种时刻保持乐观的心态是我们要学习的,尽管许三观饱受苦难,但他不改幽默的作风。在生活中,有一次,我考试遇到了一道难题,想了好久也没想出来,差点就放弃。但又转念一想,换一个思路,说不定就成功了。于是,我就换一个思路,结果对了。我想:不管怎么样都要放手一搏,不要放弃和退缩,说不定就成功了。

读了《许三观卖血记》后,我变得敢于尝试,但还没有完全摆脱胆小怕事的习惯。又有一次,我到别人家去做客吃饭。饭后,主持人和我们玩了一个游戏,奖品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,条件是小于十二岁且大于八岁,我刚好符合条件。但我迟疑了一下,六个名额就满了,我就错失了这个机会。如果有下一次,我一定会当机立断地选择。所以,就算是只有一丝机会也要抓住,不要因为只有一丝机会就放弃,而且,一定要牢牢地抓住,不要让它逃掉。

做事一定要当机立断,不要优柔寡断,否则机会可能就要被人抢走了。所以,我们要抓住机会,放手一搏!
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(六)

断断续续的用了一个学期的时间看完了余华的《许三观卖血记》。

这本书,是我看余华作品的第二本书。《活着》是第一本,第二本便于此。在我看这本书的整个过程中,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,开篇起却让我不知不觉地把自己带入到里面的每一个角色,每一段经历都犹如是我自己,最大的感触是我明白了,何为许三观卖血记。许三观的一生,卖了很多次血,第一次卖血是跟根龙他们一起去的,后来啊,几个人便渐渐地成了一个人。卖血为了娶媳妇,为了养家糊口,为了给儿子吃肉,为了讨好儿子领导,为了给儿子治病……次次的卖血记,许三观图的从来都不是自己,而是他肩上的责任。等到他最后一次是为了自己而卖血时,却物不是人已非了,给他买血的李血头去世了,曾经和他一起去卖血的根龙也去世了,现已今年迈六十几的老头子,要卖也没人愿买,新来的沉血头说他的血不能卖也不会有人买,是啊!已白发苍苍,已不再是当年年轻气盛的活血了,怎么会有人买呢!他为自己不能卖血而痛苦和自责,怪自己能力越来越不足来撑起这个家,他一生的血记都在这个家里,为了几个儿子。想吃一盘炒猪肝,来二两黄酒,头一次为了自己而卖血,终究是没那福气,吃上了,也不过是几个人的幻影,一个人的身影,如此,而已。

人短短的一生,脑海里却有成千上万的记忆,许三观也不过如此,和许玉兰过来的成家立业所经历的种种,他的记忆里,我想有过无能无力,有过争吵不休,有过心惊胆战,但他的幸福很简单,一家子吃得足柴米油盐,穿得暖衣衫褴褛,活得健康身体肠胃,便足矣。他的每一次卖血卖的不仅他的力气,而是那段贫苦时期的骨气。人不能没有力气,更不能没有了骨气,他的骨气里散发出的是他支撑一个家庭的责任与不懈。

许三观卖血记,卖的什么血,卖的就是骨子里的血。
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(七)

悲情而又温暖

《许三观卖血记》我已经读了五遍了,每读一遍感受都不一样,第一次我是被许三观和一乐的父子情打动了……后来慢慢地感受到了命运的不公和许三观的顽强。

这本小说以“许三观卖血”为线索来展开故事情节,许三观一共卖了十次血,他每次卖完之后都会到胜利饭店吃一碗爆炒猪肝,喝二两黄酒,还要用指关节敲着桌子喊一声:“黄酒要温一温!”让人觉得他是熟客,不好欺负。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觉得新鲜,最后一次卖血就只是想吃一碗猪肝,除了这两次是为了他自己,其余都是为了别人,为了他这个家。在小说的后半段,他的妻子许玉兰指着三个孩子大骂:“你们爹全是为了你们,一次一次去卖血,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。你们的良心都被狗叼走啦!”

合上这本书,我的胸口像被一块大石头压着,久久喘不过气来,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被命运打击着,却一次次用命去换钱,撑起了整个家。好在,在书里我也读出了温情。一乐得了肝炎,要到上海治病,家里没钱,许三观为了救他命,一个又一个的地方去卖血,别人卖血要歇三四个月,他连命都不要了,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,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,这是许三观对一乐的父爱。许玉兰被批斗时,许三观送过去的饭里藏着许多红烧肉,这也让我体会到了他们夫妻之间的恩爱。

我想起了小时候我曾问妈妈:“人为什么要死?死会很痛苦吗?”妈妈说:“等你长大以后就会明白,人活着也不容易,所以死也就没那么可怕了。”当时我似懂非懂,但看完这本书,我好像明白了一点点。
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(八)

“一盘炒猪肝。二两黄酒,黄酒温一温。”

——《许三观卖血记》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

血,被二十世纪年代的人赋予了些不同的意义,有人认同它代表生命的鲜活力,是一个人结实健康的标准,卖血则是证明,好身体的人血液好,饭量多,经常卖血的人被视为可靠的人这一点,在那个年代是许许多多的乡村认为的。城填上的看法则与之不同,本书主人公的妻子便是,她认为血液在人身上的价值是无比珍贵的,是祖宗的寄托和传承,倾家荡产也不可以拿走的,但她最后却妥协了,因为血很值钱。

乍一看题目,很觉得是一部有些压榨,难道是描写人们因苦生活的书,苦到卖血?捧书时的第一刹那这个念头冲进脑海里。为了解决这点好奇心,在书中寻找答案,我发现不是这样的。卖血本身就是一种获取钱财的方法,一次卖血在主人公的年代可以拿到三十五元,是非常珍贵的一笔可观的钱,但是随着生活的所迫和突发的事件,许三观一共前后卖上了十二次血,却没有一次为了自己。一次娶妻,一次赔偿,一次送礼……每一次上医院卖血去,那些钱的贵重只有他自己知道,气力换来的钱是可以补回去的,但血不能,舍不得,是因为那三十五元钱是名义上真正的“血汗钱”。

许三观每次卖血时都会铭记第一次卖血同村的人告诉他的规矩,猪肝可以补血,黄酒可以活血,每次卖完都要上餐馆去吃上一顿,才能补好身体。可是到了最后几次卖血,就坏了规矩,为了给儿子一乐积攒药费,几天一次卖血而不食猪肝、黄酒,就这样在通往上海医院的每一条道路上他都去卖上一次血,卖上一个生命去换另一个他爱的生命,对许三观一家人而言,贩卖出去的不过是身上的血液,是青年盛气,是鲜活的身体,买到的是一家人略微富裕的生活,儿女的健康。对于许三观来说,贩卖出去的,却同样有他的爱,他用生命的付出和他那所谓的尊严。

这是个平凡的故事,一个人度过的一生,但他用血换血,以生命托起生的希望。
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(九)

《许三观卖血记》是余华的代表作,当我看完这本书后,不知为何中走不出来,一直沉浸其中。

那天我闲来无趣,在书架上发现了这本书,翻上几页解解闷,结果一看却停不下来,看完一章还想立马看下一章,就像追喜欢的韩剧,迫切的想知道接下来的情节,于是我竟然一天看了大半本,如果没事儿干,我想我极有可能一上午看完。

《许三观卖血记》是一部悲情小说,里面的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,而且情感情节非常饱满全书围绕许三观的人生展开,以“卖血”为节点,连接了一件又一件许三观每个年龄段发生的事情。

每个人都有生存下去的方式,有不同的保护爱人和一个家的方式,而许三观在风雨飘摇的年代保护一家人的方式就是一次次的“卖血”。许三观一共卖了八次血,几乎都是在他最艰难的时候,以牺牲自己的方式,用自己身体流淌的血来拯救困苦中的自己,最终闯过了世间的风雨,换来一家人的平平安安。

从许三观这个人身上,我看到了一个贫穷困苦时代里的底层人民,他爱憎分明,善良坚定,同时也幸灾乐祸,自私自利,是最真实又平凡的普通人。伟大和渺小,看似矛盾字眼,却融合为一体,淋漓尽致的展现在他身上。

简单的故事能让人回味良久,复杂的人性,荒谬可笑的人物,起起伏伏的人生,让人唏嘘不已。果然,好的书和好的电影儿一样,值得反复观看,细细品味。
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(十)

上个星期,借着晚自习的时间,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小说《许三观卖血记》。看完后,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层,余华对小人物的描写真的很写实。

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的故事,特别是小说最后部分时,当他每卖一次血时我都担心他会在某一次卖完之后会死去。小说里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,许三观本来在三个儿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大儿子一乐,后来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,他却觉得养着一乐是浪费自己的粮食,从而想把一乐归还给他的亲生父亲。小说里有一段,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,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,后来许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,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,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,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,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?

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,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,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,许三观一路卖血,卖到自己昏厥过去。从一开始不愿花钱给他买面条到最后为了他让自己差点死去,让人心痛不已。

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,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,都要记住,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,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,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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